婚禮禮金俾幾多

傳統上婚嫁時,男家給女家的禮金,是酬謝女方父母對新娘的養育之恩,畢竟在古代交通不便,一旦新娘出嫁到男家,能夠回娘家的時間就很少,也不能時刻侍候父母。不過時至今日,家庭模式都已經改變,禮金就成為了婚嫁間的一種形式。

別看輕禮金這種形式,很多家庭仍然很重視禮金,認為代表了新郎迎娶新娘的誠意。由於誠意金額並沒有公價,新郎新娘應該根據彼此的財政狀況協商,最好由新娘先探探父母的口風,擬定好了才正式由新郎提出,以免誤會引起任何不快。

另外需要注意的是,有些地方的習俗認為禮金需由新郎的父母來出錢,有些則認為應該由新郎本人負責,新人宜先查詢自家的習俗,商定流程之後才正式進行,避免習俗的不同令襯家之間產生誤會。

擬定禮金時,緊記金額並非最重要,反而開心見誠地了解各方的期望和能力才是最重要的。

有時喜帖會見到「承慈命」﹐咩意思?

中式喜帖的下款,一般是落新人父母的名字,意思是由父母邀請賓客去參加子女的婚禮。
如果新人父親的父母(即新人的祖父母)仍然健在,就會出現下款名字上寫上「承嚴慈命」的情況,表示新人父母是得到其父母的首肯而發帖的。

新郎祖父母健在:男家父母上註明「承嚴慈命」
新郎祖父健在、祖母亡故:男家父母上註明「承嚴命」
新郎祖母健在、祖父亡故:男家父母上註明「承慈命」
新娘祖父母健在:女家父母上註明「承嚴慈命」
新娘祖父健在、祖母亡故:女家父母上註明「承嚴命」
新娘祖母健在、祖父亡故:女家父母上註明「承慈命」
如果祖父祖母皆已亡故,即無需在上方加註

父母亡故/離異的話,喜帖點寫?

中式喜帖一般是以新人父母的名義發出的,但如果新人結婚時父母已亡故,或者離婚的話,喜帖要怎麼寫呢?

如果新人父母雙亡,可以以最新的長輩名義發帖,例如長兄、叔伯等,記得喜帖內容的稱呼得相應改寫,例如小兒改為小弟/侄兒、小女改為小妹/侄女。

如果新人的父母離異,其中一方既沒有聯繫/關係不好的話,可以單以父親或母親的名義發帖。但如果關係不錯,甚或會出席婚禮的話,也可以父母皆處名,母親不冠父姓即可。

傳統中式喜帖寫法

傳統中式喜帖寫法有一定格式,通常都以直行排列(好像感覺傳統些),參考附圖將資料填進去就可以。

需要注意的是:
一、日期地點時間寫清楚,最好農曆和新曆都寫,以免誤會(親友打來每人問一次都要好多時間)
二、新人名字不用寫姓氏,姓氏會在下款見到。傳統上新人在家的排行是男女分開排列的(下表供參考),按自家習慣決定是否跟從,也有人只寫小兒/小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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